紧固件标准第一部份——粗牙、细牙螺纹的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机械性能
紧固件标准第二部份——粗牙螺纹螺母的保证载荷
紧固件标准第三部份——没有抗拉强度的紧定螺定和类似螺纹紧固件
紧固件标准第四部份——细牙螺纹螺母的保证载荷
紧固件标准第五部份——螺栓和螺钉的扭矩试验和破坏扭矩的公称直径M1~M10
紧固件标准本标准适用的螺栓、螺钉和螺柱:
碳钢和合金钢制造的
符合ISO 68-1的米制螺纹
符合粗牙螺纹M1.6~M39;细牙螺纹M8×1~M39×3
符合ISO 261和ISO 262规定的直径和螺距组合
符合ISO 965-2和ISO 965-4的螺纹公差与配合
本标准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和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耐腐蚀性、耐剪切应力、耐疲劳性
本次修改的是标准第一部份。
1. 标准规定了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在环境温度为10℃~35℃条件下进行试验的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机械性能。即本标准给出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是在室温条件下试验测出的,而在较高或较低温度下试验的机械和物理性能会有所变化。标准规定冲击性能试验设定的是在低温—20℃条件下进行。
2.
紧固件标准规定紧固件使用的工作温度范围为-50℃~+150℃,如用户选用紧固件的工作温度在低于-50℃或高于+150℃到最高温度300℃时,要考虑到提高温度和降低温度会改变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提高温度会降低屈服点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降低强度。
也就是说,在+300℃以下时,螺栓、螺钉或螺柱不管是承受何种类型的载荷,仍是按正拉伸试验得到的数据来计算失效载荷。但温度超过-50℃时,要考虑环境温度对强度和塑性指标的影响。在环境温度超过+300℃工作的紧固件,其失效形式是松弛和蠕变,紧固件会在远远低于强度指标的情况下发生较大的伸长甚至出现断裂,这时计算失效要用持久强度和蠕变极限来进行。因此,本标准未规定工作温度高于+300℃(对10.9级为+250℃)的性能要求,即不适用于环境温度大于+300℃工作的紧固件。同样道理,低于-50℃时,多数钢种会产生冷脆现象(环境温度低于冷脆转化温度),使螺纹紧固件变脆(强度与塑性、冲击韧性都下降)。
3. 由于低强度的紧固件的生产工艺多数是采用冷镦锻加工成型如石西牌精密螺丝机、打头机、搓牙机、拉丝机、冷镦机,通过了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标准规定了并特别提出冷作硬化的紧固件(性能等级4.8、5.8、6.8)的机械性能要比热处理过的紧固件的头杆结合强度、冷脆应力、韧性下降的影响会更大。
4. 标准推荐在超过规定的工作温度可采用低温服务的如下标准如:
EN 10269 《规定高温和或低温性能的紧固件用钢和镍合金》
ASTM F2281《耐热及高温设备用不锈钢和镍合金螺栓、六角头螺钉和螺柱的标准规范》
ASTM A320 《低温服务的合金钢螺栓》
5. ISO 898/1是适用于螺栓、螺钉及螺柱的标准,因此不论头部为何种形状,如
内六角螺钉六角头、方头、内六角圆柱头、十字槽盘头、T型头等均可适用,但对某些头部几何尺寸造成头部剪切面积小于螺纹应力截面积的产品,或细腰杆部尺寸,可能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抗拉或扭矩的要求,
紧固件标准比较具体的规定了相应的试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的要求。例如:沉头、半沉头、圆柱头螺钉、细腰杆紧固件。